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1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我校开展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遴选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详情及所需材料见以下附件:
附件1《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附件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985工程”二期平台、基地名单,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附件6: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7:关于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的相关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2016年3月4日前将完整材料递交朱共山楼230办公室。
太阳集团tyc539研究生办公室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