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及学生野外实习与科研安全工作意识,安全顺利完成野外工作预期目标,现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要求,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1(南科技处发〔2023〕15号《关于加强野外考察等校外科研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野外实习与科研工作安全的通知》)。
各位师生需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统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野外实习和科研工作顺利平安。同时,在教师本人或学生出野外前,需在OA系统“校内申请”中进行备案,具体填写内容可参考图片。
一、标题:xxx等x人赴xx等地进行野外考察
二、内容需要包括:
1、所有参加野外考察的老师、学生名单(须备注人员身份,如果是与外单位联合考察,则需要备注具体单位名称)
2、时间
3、路线安排
4、已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审批人:选择董婷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