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539退休教师教学返聘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本科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加强教学文化传承,培养青年教师队伍,经太阳集团tyc539办公会讨论决定,对长期从事本科人才培养的优秀退休教师进行返聘,并制定本规定。
一、返聘教师要求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师德;
2.具有教授以上职称,历次岗位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长期承担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效果好;
4.返聘教师所需承担的课程目前尚无合适教师承担。
二、返聘程序
1.返聘教师所在教研室其他在职教师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均需超过36学时/年。
2.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讨论,明确返聘后所承担的人才培养任务和要求,需教研室2/3以上教师签字确认教学返聘申请书和教学返聘任务书;
3.返聘教师本人需在教学返聘任务书中签字确认;
4.学院办公会对教研室所提申请进行讨论,通过后填写教师返聘报批表,而后签署返聘合同可作为教学返聘教师;
三、返聘教师待遇
1.返聘教师按照教学工作量取酬,从教学经费相关项目中支付,按200元/学时计算;
2.如返聘教师同时进行科研返聘,返聘待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不影响教学返聘待遇。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太阳集团tyc539,如遇相关问题由学院办公会讨论决定。